地之角(优书) 对《贵族法则》的评分

作者:地之角(优书) (童生) | 评 10 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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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贵族法则》 — 二十七男 | 评分 7.9(290 人)

书评正文

先从一个关于作者的传闻说起吧。 “二十七男是夏花的马甲”?真是无稽之谈。能提出这种说法的想必是看过夏花的书的,但还能提出这种观点真是令我费解。心动是我很喜欢的都市小说,但是你但凡看了贵族法则十章,也不会觉得会是夏花写的,如果你不确定,可以再看一百章。夏花写不出这种小说。我没有看过夏花的公主(似乎是西幻),但写法上也对不上,这么大的转型没那么容易,不管是这本书之前还是之后,夏花都没有一本书是和法则有类似风格的。夏花巅峰时的文笔也算排的上号的,但是不会像二十七男这么华丽,优雅和贵气贯穿全文,这种风格反而和风月更接近(风月在描写战斗时尤其写得花,所以我认为他是能模仿出二十七男的风格的)。再一个,夏花从来是事业线服务于感情线,后者所占据的篇幅是压倒性的超过前者,而这本在主线上下的功夫不可谓不深,我不认为夏花在保证感情线的同时还能有心力写好主线。最后,二十七男在这本书里炫技式的“掉书袋”,夏花有任何一本书能证明他在西方经典,从文艺到宗教,有这么深厚的知识储备吗?要知道,贵族法则在大半章节的开头都不是无缝衔接上一章内容,而是对歌曲,对绘画,对建筑,对传说,对经典进行解释。目前能我看到支持这个观点只有两个,连载时间,和一张截图,前者可以轻易用巧合解释,后者哪怕是真的,我也认为是夏花骗人,他似乎是有前科的。综上,二十七男只是二十七男。 看到有人说作者故意用不好记的名字,先来看看是不是这样。男主陆斯恩,像中文名,应该好记;唯二的女主罗秀和克里斯汀,前者就俩字,后者也很常见;男主人安德烈,皇室安东尼奥,凯瑟琳皇后,梅薇丝公主,雅兰斯,西格莉德……真的很难记吗?全名确实长,但作者一般写的都是我上面说的,有部分难记的很正常,但也不是很重要的人物,看个眼熟就好,我认为并没有又难记又容易和别人记混的重要人物,像烈金雷诺特、欧德凡修克确实难记,还有帝国历史上的帝王,但前者你至少看到你能知道指的什么吧,后者也就是背景板,而且每次提都会带上做过的事迹,并不难区分。在西方背景的小说里指责作者故意用难记的名字是很勉强的,就像古典仙侠小说,有的作者会写功法里的一些文字,如果是文言文,你能因为你看不懂或不明确意思而埋怨作者吗? 以下是正式书评: 在这本之前,我看完的西幻似乎只有诡秘,我同样是诡秘的拥趸,但不得不承认,我认为贵族法则更能代表西幻这一分类。两者都是参照现实的欧洲,法则的樱兰罗三行省显然是英伦三岛,伦德即伦敦,法兰是法兰西,黎多瑙是巴黎,塔利是意大利,日诺曼代表德意志那块,埃博拉应该是阿拉伯,或许也包括了波斯,云周和云秦不知道是不是写错了,有时候说前者是大陆(这种更常见),后者是国家,有时又反过来,反正是代表中华,远东次大陆是南亚印度,可能还在分裂中,埃尔法是埃及,南埃尔法大陆也就是非洲,多米尼克显然是欧洲,古拉西是古希腊……诡秘在货币等下了很多功夫,法则就是简单的金银铜币(毕竟大部分时候贵族老爷不需要太过在意,也算一种详略得当)。诡秘世界观是现在的时间线之后很久,算是破灭后重生,这本却是原原本本的世界。法则最明显胜过诡秘的是在文艺方面。如果说诡秘在这方面是70分,法则可能是200分…… 法则并没有规定很严的时间限制,不同时代的大师可以共存于世(比如帕格尼尼和德彪西),像耶稣,上帝,达芬奇、米开朗琪罗、但丁、雪莱、拜伦、莎士比亚、莫泊桑、司汤达等等都是修改了下名字,依然是历史名人,还有文学著作,像日月经对应圣经、黎多瑙圣母院对应巴黎圣母院、国服民生可能是国富论、幸福在人间对应十日谈、天堂曲对应神曲、木匠的儿子对应红与黑等等都是改了下名字的,还有我看不出原型的比如很多歌剧像王:xxx大帝、高跟鞋、蒙太多、光与暗的三面、折剑、卡梅女郎、德莱克斯夫人的夜晚等(我怀疑是奥斯瓦尔多是莎士比亚,那这些应该能找到原型),除了歌剧还有不少书是我看不出原型的像萨拉米斯之歌、言、赐福、更衣、一个人的孤独等等,还有是没有修改名字的像陀思妥耶的赌徒、柏拉图、死海文书、羊脂球(但是是戏剧)、维瓦尔第的四季、岩间的圣母、埃斯库罗斯的被缚的普罗米修斯、乱世佳人等等,以及像蒙扎忒这种我觉得是作者集合了不少人形成的人物(他既写了堂吉诃德又创作了戏剧等待戈多)。我想你应该可以看出作者的涉猎多广了。有机会倒是可以把这些原型全找出来看一看。还有个可能是bug,这里面既有写威廉诗的威廉(疑似莎翁),又有奥斯瓦尔多(疑似莎翁),然后正文又提到了一次莎翁(不过要解释也不会很牵强,男主其实是穿越的来着)。 另外在地理、美食、服装、宗教方面的描写都是超“同行”一大截,尤其是宗教,以诡秘来做对比,地理可能相差无几(记不清了);美食方面由于主角管家(仆人)的身份,法则碾压诡秘;服装上,法则也是领先同行一大截,毕竟也算后宫小说,不在女人上吝啬笔墨;宗教更是最突出的方面,诡秘已经算描述不少的了,但不得不说诡秘的宗教没有法则深入,乌贼本身就是相对平实的文笔,在这方面不如法则也正常,陆斯恩嘴上很喜欢引用日月经,用书名号检索全文,最多的一定是日月经,章节开头也经常是宗教经典,或许实际上乌贼对宗教的了解更深,但二十七男的文笔(或者抄来的)确实是利宗教典籍很好地写出了宗教感。本身法则更贴近真实,比如赎罪券,诡秘中后期重心还是更多的与战力阶位相关,宗教感反而变弱了,越高阶的越不像是信仰神,更像是追求实力,而法则里陆斯恩靠恶魔的诱惑忽悠到天使、格兰姆耶,这不是靠实力,而是靠宗教靠信仰。 男主陆西恩,是个穿越的,不过没几章就忘了这个设定。是那种伪善、虚伪、腹黑、优雅、冷静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恶魔形象。本书可以说是双女主,也就是罗秀母女,作者塑造的都很好。罗秀有养成系的要素,男主名义上的主人,很经典的傲娇形象,虽然傲但是是无差别的那种,也就是不会有上层阶级的优越感,所以设定上庄园的仆人都不讨厌罗秀;虽然娇,但是很隐晦,是要从男主的宠溺中看出来娇的味道,不然是看不大出来的,我很少见到这种表现手法,潜移默化中加强了男女主的cp感。而克里斯汀夫人是经典的那种优雅贵妇形象,但是内里有渴望堕落的倾向,她接受男主真的有品尝毒药又甘之如饴的味道。文中设定是克里斯汀和陆是互相的毒药,一起堕落。这种调调不得不说,和作者的文风真是相得益彰。至于其他的像法兰商人、修女、法兰皇室间谍、作家都没和男主发生关系,前三个都是被男主利用玩得团团转,作家倒是被男主拯救了一次。倒是后期出现的一个设定相对普通的女角色和男主发生了关系,不过是换地图那种形式的女主,不清楚按大纲后面会有多少戏份。 还是可惜这本书的戛然而止,像彗星一样划过西幻的天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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